新版《住宅设计规范》(GB50096-2011)已于2012年8月1日实施,新规范亮点之一就是明确了每栋楼最少应设置一台担架电梯,但对担架电梯的最小尺寸未做出明确规定,如何设置担架电梯,担架电梯的尺度如何控制,随着最近很多电梯不能进入平躺的担架又成了热点。现收集整理一些网上资料,供设计和审查人员参考:
1.《住宅设计规范》(GB50096-2011)规范组答复:
1.1不能盲目选用医用电梯,医用电梯的设计针对的是病床,尺寸较大,需要配套较大的走道净空及转弯半径,往往是担架能进电梯但是进不了家门;
1.2正在协调工程建设标准与产品标准的矛盾;
1.3从改造担架和利用住宅电梯轿厢对角线入手,提出“容纳担架电梯”的设计参数;
1.4支持各地采用论证会议,形成实施细则,选用1500 x 1600轿厢基本可行,目前是1000kg,今后800KG的就能满足要求。
2.天津地区执行的标准:1100*2100轿厢尺寸
3.青岛规划局发的文件执行的标准: 其中至少1台电梯保证手把可拆卸的担架平放进去(最小轿厢尺寸为1100 x 2100轿厢)。
4.温州地区设计和图审统一的标准:1400 x 1600轿厢
5.宁波地区讨论稿: 住宅楼可容纳担架电梯的轿箱内净尺寸不应小于1600mm × 1500mm,轿箱门洞净宽不应小于900mm(当门洞不居中开设时,其净宽可适当缩小,但最小不得小于800,且应确保担架的出入)
6.《上海市住宅设计标准》DGJ08-20-2007(2011年版)规定 【5.2.2条】 十二层及以上高层住宅每栋楼设置电梯不应少于两台,其中一台电梯的轿厢长边尺寸不应小于1.60m。
7.《住宅设计规范》(GB50096-2011)实施指南(林建平的文章):1500 x 1600轿厢需要对担架做局部改造,如下图所示:
8.国标担架电梯最小尺寸
《电梯主参数及轿厢、井道、机房型式与尺寸第1部分:Ⅰ ⅡⅢ Ⅵ类电梯》GBT 7025.1-2008中关于担架电梯的标准(如图2所示)
1)额定载重量为450kg的电梯只适用运载乘客;
2)额定载重重量为630kg的电梯还允许运载一个有一个人陪伴的坐轮椅的人(但不允许为电动轮椅)。
3) 额定载重重量为1000kg的电梯除了可运载1)和2)中的荷载外,还可以运载具有可拆卸的把手的担架。